关于开展评选“红旗团支部”活动的通知
集团公司各单位团委、直属团总支:
今年适逢淮北矿区开发建设50周年。为进一步推动集团公司创建“红旗团支部”活动向纵深拓展,不断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不断提高团支部的自转能力,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工作积极性、主动性,以实际行动迎接淮北矿区开发建设50周年的到来,集团公司团委决定在今年“五四”期间评选表彰一批“红旗团支部”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宗旨
通过开展评选表彰红旗团支部活动,进一步推动各基层团支部以创建学习型团组织为切入点,按照“班子建设好、主题活动好、制度健全坚持好、活动阵地建设好”的“四好”要求提高红旗团支部创建水平,实现创建红旗团支部活动的根本目标,即“三个一”:一是明确一个目标,即全面贯彻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保持共青团的先进性;二是巩固一个基础,即巩固党在青年群众中的执政基础;三是提高一个能力,即提高团组织服务大局的能力,使红旗团支部成为矿区广大团员青年服务企业、建功成才的舞台。
二、评选条件
各单位推荐申报的红旗团支部应符合以下条件。
(一)班子建设好
1、班子健全,按期换届,民主选举领导班子;
2、班子成员整体素质高,主要负责人具备高中以上文化,年龄不超过30周岁,而且能力强,业务精,工作积极,富有朝气;
3、班子集体领导,分工负责,团结进取,作风扎实,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的威信;
4、团支部书记列席有关会议并参加科区值班。
(二)主题活动好
1、围绕单位安全生产经营和青工建功成才,创造性地贯彻上级团委精神,扎实开展青年思想主题教育活动、青工安全创建做、321青工技术培训、创新创效等丰富多彩的活动;
2、团的工作生动活泼且富有成效,工作实绩得到党政认可和青年好评;
3、能充分发挥青年突击队作用,在急、难、险、重、新的生产、工作任务中体现新一代青年风采;
4、维护青工合法权益,关心青工切身利益,积极反映青工的意愿和呼声。
(三)制度健全坚持好
1、“三会两制一课”制度(支部大会、支委会、团小组会制度,团员民主教育评议、年度团籍注册制度,团课制度)健全落实;
2、团员教育、管理工作正常,团费按标准及时收缴,使用规范;
3、组织生活注重质量,发展团员坚持标准;
4、“双推”工作有制度、有成效。
(四)活动阵地建设好
1、有独立或合用的团的活动阵地;
2、团支部书记有独立或2人合用的办公地点;
3、有能够满足青工基本文化生产需求的活动器材,有报刊、书籍并正常使用;
4、团的工作经费有稳定的来源。
三、推荐程序
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团支部工作开展情况,按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申报。各生产矿井、工程公司、选煤厂、铁运处、多经总公司等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,其他公司、处、院、校等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。近三年来曾经获得过集团公司“红旗团支部”称号的团支部不得重复申报。如果条件不具备或创建不达标的单位也可不报。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的支部要进行认真考核,听取所在单位党支部和广大青年的意见,核实其先进事迹,并整理出一份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。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3月31日,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。
四、考核表彰
集团公司将于4月中上旬,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申报的“红旗团支部”进行考核,从中评出“红旗团支部”,并于今年“五四”期间进行隆重表彰。
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,认真组织贯彻实施,及时将材料上报到集团公司团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