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以前是‘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’现在又细化了,‘喝酒不骑车,骑车不喝酒’,今天和老朋友一起吃饭,我倒是学了不少法律知识,今天我不喝酒,‘以茶代酒’……”
“这样做就对了,‘喝酒不骑车,骑车不喝酒’,我们都是党员,必须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。7月10日晚上,在淮北市区步行街附近一家饭店包间里,几名年轻男子在侃侃而谈。
原来,许疃矿职工王国祥、孟建廷等人周日休班在家,约几名朋友小聚,其中有一位朋友陈宝家住相山区凤凰城小区,由于搭乘出租车未果,便骑上自家电动车前去赴约。
席间,王国祥劝说好友陈宝,如果今天喝酒的话电动车就不要再骑回去了,陈宝很是诧异,问其缘由。
“你骑来的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你知道吗?”
“机动车,这明明是一辆电动车怎么说成是机动车了呢?”
“不明白吧,让我来给你普及一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》吧。”王国祥见陈宝不熟悉新交通法律法规,便向其开始讲述。
“电动自行车车身重量大于55kg;速度高于25km/h;电池电压大于48V;电动机功率高于400kw,只要超过标准的都视为机动车,相反低于这些标准的为非机动车。你骑来的电动车我已经看过了,挂的是白牌,属于超标电动车,可以在咱们淮北过渡使用三年。而且如果骑行超标电动车出现任何交通事故,则查处时按照机动车进行处罚。”
“噢,原来电动自行车还有这样区分的!”
“还有呢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》第九十一条规定,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;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。根据《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,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出现重大事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你还是一名党员,回到单位还要接受各种处分可想而知吧。”同属好友关系的孟建廷也补充分析说。
陈宝在了解到这些法律法规后,恍然大悟,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。
(撰稿:程祖辉 周振龙 审核:张子君 责编:梁尚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