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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虹:矿工“眼睛”的守护者
2015-09-23 08:44 韩亚春 

林虹是朱庄矿保运一区灯房班班长,她所带领的班组先后被评为“全国工人先锋号”、安徽省“五一巾帼标兵岗”、安徽省 “三八”红旗集体、淮北市“巾帼示范岗”、淮北矿业“巾帼示范岗”、淮北市“青年文明号”、淮北矿业“五好班组”。

迎难而上勇攀高峰

初走上工作岗位时,刚开始仅一天8小时近400盏灯的工作量对于刚毕业的学生来说很吃力。一个班下来,她常常累得动也不想动,几天下来,就动了打退堂鼓的念头。区党政工团均找她谈心、交流,通过多个岗位成才的实例来鼓励她,给了她继续干下去的勇气。为了尽快掌握基本的收发灯操作和维修技术,她咬紧牙关,把“勤”字放在第一,不怕苦、不怕累,虚心学习,一个月干下来,林虹的身体素质明显增强了,工作节奏加快了,相应的付出也得到了回报,在当年的单位组织的矿灯管理工技术比武中,她的成绩位居榜首。为了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,提高技术业务水平,她找来许多相关业务书籍,刻苦研读,并和师傅一起研究矿灯故障的最优处理方法。几年来,她提出诸如矿灯不同程度硫酸化的最优处理方法等多条合理化建议,并得到了采纳与实践应用,既为单位节约了开支又减轻了劳动强度。

抓现场管理,提高服务质量

随着灯房改革的进一步深化,更大程度地适应市场化、人性化的需要,2006年以来,灯房由原来的封闭式的收发管理改为自取式超市管理。为了更好地适应提供更优质的服务,她严格坚持 “交接班制度”、“矿灯维修保养制度”、“矿灯出勤、考勤制度”、“设备责任包干制度”、“矿灯损坏丢失赔偿制度”等。在车间内的在用矿灯实行不定期完好检查,严格做到不完好不上架,从而保证了上架灯完好率达到98%以上,红灯率控制在2‰以下,失爆率为0,并随时可查出矿灯的出勤、升井情况,杜绝了矿灯丢失,矿灯损坏减少到最低限度。

优质服务是灯房的好传统,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,她积极开动脑筋,以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为基础,与美化、亮化场所生产环境相结合,规范职工的行为,塑造具有特色的文明窗口形象。她制定了“三必须,四不准”的服务准则,即:必须站立服务,必须微笑服务,必须文明用语;不准串岗闲谈,不准在岗位吃饭,不准在岗位休息,不准与职工发生争执。将班前会、安全誓言、交接班、上岗等活动规范化,以整齐统一、色彩鲜明、简洁明快的着装和温情的话语为职工提供优质服务。同时,还积极配合矿开展便民服务活动以及安全文艺汇演,冬天送 “温暖”,夏天送“清凉”。在灯房的过道内免费为井下职工缝补工作服、补胶鞋、钉扣子,让一线职工感觉到大家庭的温暖。

立足岗位,服务职工

和许多服务行业一样,她在工作中,频繁同用户接触。不同的是,她的用户就是矿工师傅们。在井下,矿灯犹如矿工的眼睛,如何保证矿灯的质量,延长矿灯的使用寿命是矿灯管理工的责任和义务。对于矿工反映的矿灯质量问题,她都保证及时给予解决,并实行发灯前与收灯后 “两检查”,保证矿工师傅带下井的矿灯不会出现人为的质量问题,不影响他们的正常工作,确保井下的安全生产。还经常利用收发矿灯的时间,向矿工宣传安全知识,提醒他们在井下要注意安全。由于她出色的工作和热情的服务,她所在的窗口多次被评为 “优质服务窗口”、“青年文明号窗口”。近年来,她多次受到淮北矿业和矿表彰。先后获得“五好职工”、“青年岗位能手”,“优秀党员”、优秀班组长等荣誉。

(责编 姚春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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