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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原公司加大应收帐款清欠力度
2016-06-01 11:49 戴克民 

5月30日, 绿原公司为应对资金困难,防范应收款项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风险,制定出台“应收帐款项清欠管理办法”,减少公司坏帐损失,加快资金周转,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,以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行。

这个公司根据应收款项清欠的难易程度,将应收帐款分为三类,一类是正常清收,二类是重点清收,三类是对已成呆帐、坏帐的款项进行梳理说明。并明确时间节点,定相关责任人员。同时还规定对业务发生时间在一年以内或业务正常开展的应收款项,淮北矿业内部及半年以上的应收款,要在两个月内清收,否则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0元;3个月内的正常应收款项(包括淮北矿业内部应收款)根据《应收帐款管理制度》按月考核,未能在期限内收回的款项扣相关责任人工资。另外对因历史遗留及业务发生时间较早,不易清收的款项,根据每笔业务的实际情况定责任人,定目标,并给予一定比例的奖罚,以达到清欠的效果。

绿原公司“应收帐款项清欠管理办法”出台后,基层厂点有债务往来的单位责任人员感到压力重大,对自己业务范围重新梳理,寻求解决办法,想方设法力争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应收帐款任务清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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