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青东煤业公司2022年工程管理办法
补充规定的通知
根据淮矿运管便【2022】93号《关于淮北矿业集团建设工程预结算补充规定(暂行)的通知》精神,现对青东煤业公司2022年工程管理办法(青煤经管便【2022】6号)补充如下:
1.公司成立工程造价复核领导小组
组 长:杨 志 刘玉松
成 员:王兴福 陈 平 牛 鹏
复核人员:董玉华 孙开封 郭艳侠 李 梅
2.工程造价预结算由经管部(计划)审核,复核由工程造价复核小组进行复核并签字(章)。兼职复核人员进行市场化工资考核。
3.10万元(含税)以上工程委托第三方审计。
4.严格工期考核,一工程一考核,其中小额零星工程在立项单上明确工期及考核办法。
5.工程须签订廉洁合同,由纪委负责按要求进行廉政考核。
6.本补充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