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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将进行防空警报试鸣
本报讯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的规定,为检验全市防空警报设备的性能和效果,使广大市民了解和熟悉我国防空警报信号的规定,提高广大市民国防观念和人民群众防空意识,淮北市人民政府定于2008年9月18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45分进行防空警报试鸣。试鸣的防空警报信号为:预先警报鸣36秒,停24秒,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(时间3分钟);空袭警报鸣6秒,停6秒,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(时间3分钟);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。请全体市民和过往旅客,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、生活秩序。(本报记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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