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-9-17

 

我市将进行防空警报试鸣

 

本报讯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的规定,为检验全市防空警报设备的性能和效果,使广大市民了解和熟悉我国防空警报信号的规定,提高广大市民国防观念和人民群众防空意识,淮北市人民政府定于2008918日上午930分至945分进行防空警报试鸣。试鸣的防空警报信号为:预先警报鸣36秒,停24,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(时间3分钟);空袭警报鸣6秒,停6,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(时间3分钟);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。请全体市民和过往旅客,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、生活秩序。(本报记者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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