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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孜矿“3·19”倒柱伤人事故
一、事故经过
3月19日早班,共出勤37人,安排13茬,分别从工作面两头安茬。该工作面长160米,采高2.6米,并铺设了两部刮板运输机。赵爱民与李刚被安排在上部车机尾处作业,俩人站在支柱向煤壁倾倒方向、自下而上回到第12棚时,发现老塘来压掉渣。李刚立即向工作面上方跑,赵爱民则向煤帮方向跑。此时,老塘跨落下一块1200×1000×260mm的矸石冲倒第12棚支柱,砸在赵爱民头部,造成颅骨骨折,颅内出血,伤情严重。
二、事故原因
1、现场违章作业。俩人回柱没有使用水平销,造成落矸击中梁尾冲击支柱;同时俩人回柱时站的位置不对,导致倒柱时撤退不及时。
2、现场安全确认不到位。防倒绳固定钩损坏,没有及时更换,只简单固定一下绳头,致使防倒绳没有起到防倒作用。
3、干部跟班责任不落实。跟班副区长郗洪顺已发现该处悬顶,只在现场作简单安排就离开了,没有盯住不放,给事故埋下隐患。
4、该矿对炮采工作面大采高顶板管理研究不够。没有制定有效的、针对性的措施,导致类似事故时有发生。
三、案例启示
1、海孜矿及有关部门要对炮采面大采高顶板安全管理进行研究,尽快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方案和措施,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。
2、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,使职工熟练掌握操作工序,减少违章行为的发生,增强职工对隐患的处理和事故发生时的应变能力。
3、要认真做好现场安全确认工作,强化现场安全隐患排查,及时消除隐患,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。
4、要加强干部跟班,对重点时段、特殊地段、异常区域要作为干部跟班重点,抓住安全重点,确保施工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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