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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涣煤电公司“3·14”死亡事故
一、事故经过
3月14日,临涣煤电公司Ⅱ726综采工作面已推进了17米,工作面中上部68—92架断层,造成工作面40米全岩,需要超前打眼放炮。当天,综采预备区安排范恒昆、赵登刚、邹建华3人提前下井打眼,为夜班创造条件。20时10分,范、赵先到区里点名,值班干部孙方友安排好工作后,范、赵二人换上工作服下井。在井下往西二去的三角带没有等到车,二人就从西二大巷步行到Ⅱ下采区石门,再经人行上山和三中车场去Ⅱ 726风巷。到风巷外材料斜巷下口时,赵肚子痛去大便,范便独自一人从风巷去工作面了。事故后,范被抬到机巷时,赵才到工作面(约22时50分)。邹建华20时20分左右才到区里点名,而后自己下井,乘煤车从西二到Ⅱ下进入工作面时已约23时。
当天中班出勤26人,当班任务已基本完成,煤机停放在32架处,大部分人员已完工并离开了工作面。22时40分左右,跟班干部薛作祥及中班剩余5人都集中在工作面机头附近准备交接班。此时,工长李丙红安排王广军把车溜空,并安排周云厚、陈奇在机头清理,李丙红带领焦守山在第8架调架。这时李丙红发现正在运行中的刮板运输机拉下一顶胶壳帽,接着看到后面有一个人躺在刮板运输机内,立即叫一声“出事了”,并按架间紧急停车按钮,与焦守山等人一起将此人从刮板运输机内拉出,发现是夜班打眼工范恒昆,已经死亡。
二、事故原因
由于事故发生时该工作面从第8架以上已经没有任何人,范恒昆单独从风巷进入工作面行走到什么位置?如何掉入刮板运输机内?现场无人看到。根据事后现场勘察、分析认为,发生事故的原因是:
l、范违反“综采工作面煤壁严禁人员进入作业”、“工作面运输机严禁乘人”的安全技术管理规定,从工作面上出口沿煤壁行走或乘刮板运输机到机巷拿工具,不慎被刮板运输机拉倒,并从煤机下拉出导致死亡。
2、单位对单独、零散作业人员缺乏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措施。值班干部班前会安排工作不严不细,也没有指定当班现场负责人,缺乏互相监护。
三、案例启示
1、各矿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、讨论,吸取事故教训,结合本单位实际,制定措施,加强对单独、零散作业人员的管理。
2、强化职工安全教育、培训,提高职工技能,增强安全意识、自主保安能力、遵章守纪自我约束能力和对安全隐患的辩识能力,确保个人安全。
3、各单位要规定:严禁搭乘皮带机和刮板运输机、沿工作面煤壁行走等,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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